12/17/2006

恐同?

夭壽喔~~~~ 這年頭,記者或編輯大人下標題時能不能敏感些ㄚ,把鄉下老羊給嚇壞了


你看看你看看,恐同咧!! 這可是十惡不赦罪該萬死滴ㄚ。

無法形容當時在瀏覽中時網站看新聞時瞄到這欄時的震驚。速速點進去看了兩頁還看不出個究竟,這才再重看一次內文的標題: 吳淑珍貪瀆案恐起訴陳幸妤、陳致中

吼~~~~~~~~

*不過咧,話說回來,本國要是進步到連"子女恐同"都能被起訴了,那可還真是個好消息ㄚ


5 Comments:

Blogger   said...

好啦,偶承認偶已經到Paranoia的地步了

3:56 上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太好笑了!本國果真是號稱「人權立國」,如果現在連子女「恐同」都會遭起訴,那麼對於過去民進黨那些如「同志亡國」、「愛滋天譴」的退步言論,我們都不用跟他們計較了!

5:47 下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那個領導犬的部落格無法留言,所以只好留在這裡~~~

領導犬對於「荒人手記」那篇,評得好呀!!
(啪啪啪啪啪啪啪啪~~~)
我國中時就很崇拜朱氏姊妹。
好幾年前看荒人手記,覺得怪怪的。
功力不夠,怪在那裡也說不上來,看大家一片叫好,龜縮回去想說,一定是自己笨,看不出好在那裡。

以前卡在那裡的晦暗,被火象的領導犬講的好清楚啊!感覺好爽喔~~~

2:46 下午  
Blogger   said...

唔,安怎不能留言咧?看來真滴該幫牧羊犬的部落格搬個家了。MSN Space Sucks!

嘻嘻嘻,沒錯沒錯!偶也覺得家犬那篇寫滴真是夠力。多年前讀過「荒人手記」讀到想殺倫就丟一邊生悶氣沒再去理它,直到最近又被犬抓來強迫重讀+睡前陪他一起罵朱文字裡滴耽美萎靡--嗚,偶總是他的第一線實驗學生。

我看犬滴學生們想要有好成績應該來巴結偶,偶粉清楚他們上課回答些蝦米會被犬狂吠。

話說回來,以創作者的身分來看,我還是有些遲疑了。選擇讓美感的純粹性獨立於其所有可能承載的訊息外,是不是一種sin? 然,不知是可悲還是可喜,我想我是再也回不到那種創作狀態了。

2:40 下午  
Blogger   said...

醬醬偶幫你把回文搬過去犬家了

2:53 下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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